關於這篇文章,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狗咬人、人毒狗,這些「人犬衝突」常常發生嗎?是真的危機四伏,還是媒體或網友危言聳聽?當衝突不斷發生,我們是不是該去思考,共處於同個空間生存的人與狗,為什麼非得這樣彼此傷害?
也就是說,在人犬衝突的案件中,若是犬隻對於他人造成影響(攻擊、追車致車禍等),飼主(只要有管領事實即構成)必須負擔完全損害賠償的責任;而即便不是飼主,只要認定客觀上有避免事件發生的能力,則會伴隨避免的義務,例如餵養的犬隻攻擊行人,被害人只要透過舉證說明餵養人具有餵養且可支配犬隻的事實,則可因此要求損害賠償。
若是人對於動物造成傷害,在《動物保護法》中都已有相關條文可進行規範,透過舉證,便能依法處理。但在一些案例中,由於並非每個地方都有監視器,舉證上的困難增加了案件處理、裁罰上的難度。
「人犬衝突」,乍聽之下,或許像是要抓出兇手,進一步追究責任,但真的有這麼簡單嗎?
我們必須認知到,社會中有愛狗的人,但同樣也有怕狗、不愛狗或是對狗無感的人。對於一般人而言,日常生活中遭遇與犬隻的矛盾,也許真的不是「忍耐一下」就能夠解決的,犬隻的追咬、攻擊與車禍的威脅、環境衛生與防疫上的顧慮,這是每個人都有可能面臨的問題,無關乎愛或不愛狗。
而若站在考量動物福利的立場,犬隻互相追咬、打架或遭遇寒害,或許還勉強能稱作自然淘汰;但當犬隻在街上發生車禍,甚至遭人報復性的虐待、下毒,又有哪個真正喜愛、關心動物的人甘願?
動物保護法已經設立這麼多年了,但犬隻遭下毒的事件,從來沒少過.....
「我曾經在這個7-11門口,看見五隻狗,口吐白沫這樣躺著。這些記憶都藏在我內心很深、很深的地方,我覺得無論時間多長,那個痛苦都無法忘記......」問起這些年碰到的那些毒狗事件,餵養人林小姐語氣中盡是無奈。
每一次人犬衝突的發生,都是伴隨著人或犬的傷亡,還有無數人的哀痛。若要阻止這樣的悲劇,我們就必須正視問題,並且思考解決方法。
延伸閱讀:《人犬衝突》下一次悲劇發生之前——人犬衝突解方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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