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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4.韓國瑜版稅事件(上):細節與行情

2019/04/29 10:23

韓國瑜版稅事件(上):細節與行情#



在過去一週,有一件可以算是「出版圈」的大事躍上了媒體版面。4月24日,媒體人黃光芹在臉書上貼文,指控韓國瑜、李佳芬夫婦忘恩負義,說自己以低於行情的種種條件,幫韓國瑜撰寫了《跟著月亮走》一書,卻被韓粉說是蹭飯、蹭熱度,甚至被圍攻恐嚇,而韓李二人卻默許這樣的行為。接下來幾天,韓李二人也與黃光芹隔空叫陣,形成一小串熱鬧的話題。


政治糾葛不是「作家的新手村」的主題,但這個事件環繞著「出書」與出書之後的種種,就是我們的守備範圍啦。因此我們臨時插播,這週便從目前的公開資訊,來談一下這個事件。其中,有些出版細節是一般政治評論比較少提及,卻有助於了解兩造「到底誰理虧」的;也有一些是基於這些細節,所能進一步推論出來的「公關操作」。經過考量,我決定兩個部分都談,但是分成兩篇文章:上篇的「細節與行情」會把閱讀權限公開,以供大家參考;下篇的「公關操作」則作為本週付費專文,僅將閱讀權限留給訂閱「作家的新手村」的讀者。


此文即是上篇「細節與行情」。接下來我們就從幾個出版業的角度,來切入韓國瑜版稅事件。


1.版稅到底是多少? #


「韓國瑜版稅事件」的一大爭點,就在於兩造提出來的數字似乎兜不攏。然而仔細推算,你會發現兩個人都沒說謊,只是都選擇了對自己有利的說法。


在4月24日的臉書貼文當中,黃光芹是這樣描述《跟著月亮走》的版稅收入:


這本書出版以後,至今依然暢銷,粗估已賣超過3萬本。......經詢問出版社,李佳芬已取走第一筆結算150萬元,至於第二筆我就沒有再理。我的部分,以稿酬計,李佳芬匯給我20萬元,有帳可查。


「版稅」的算法很簡單,就是「每賣掉一本書,作者可以抽走多少比例的費用」。如果黃光芹的說法屬實,3萬本的書、150萬元的版稅,平均每本書大約可以抽到50元。又根據網路書店資料,此書的定價是350元,因此版稅約為50 / 350 = 14.3%。當然,這樣估計不會很準確,因為我們不知道「粗估3萬本」是多少,「150萬元」也可以是個概述,如果最後是2.8萬本、159萬元,版稅就會超過16%。


有趣的是,在黃光芹發起第一波攻擊之後,李佳芬也出面說明。她的說法是:


實際領到的是97萬多,扣掉給撰書人黃光芹的20萬元,實際領到70多萬元。


顯然,兩造對「黃光芹領走20萬元」這件事沒有爭議,暫且不表。(之後我們會討論這「酬勞」的算法是否合理)有落差的是「150萬」和「97萬」這兩個數字,李顯然有喊冤的意味。隨後,黃光芹立刻提出了進一步的說法:


對方前所謂給李佳芬150萬元,係指已賣出超過3萬本,大約她可拿走150萬元,時報出版先結了2萬本、90餘萬給她,扣除我的稿酬20萬元,為李佳芬所謂的70幾萬元。她曾催促後續的結算,所以應知依目前的銷售總量結算,總額為150萬元。......當初時報出版應對方要求,破例給出16%的高版税。


至此我們可以看出來,「150萬」和「97萬」的差別,在於前者是「全款項」、後者是「第一期款」,而如果用97萬、2萬本去算版稅,大約可以算出13.9%。考慮到扣稅、以及數字的上下誤差,其實與我們之前算出來的14.2相差無幾,也基本上可以確認黃光芹在第二次發文提出的「16%版稅」是正確的數字(因為這是未扣稅的版本)。


所以嚴格說起來,兩造給的數字看似不同,但其實都沒有說謊,只是一個選擇講「全款項」、一個選擇講「第一期款」,此中奧妙,自然就是公關操作層次了,在此不表。


2.令人震驚的版稅要求 #


而在版稅這方面,還有一件事是值得注意的。在黃光芹4月27日的臉書貼文中,爆出了一個一般人可能不太注意,但對出版業界來說很震驚的新料:


高主任來談,獅子大張口,開出21%的版稅要求,強人所難。時報出版最後給了16%,也已是最大的極限。


衡諸上下文,「高主任」指的應是韓方的代表。震驚的點在於「21%」這個版稅要求,這幾乎是天文數字的喊價了,任何出版社都不可能答應的。黃光芹不愧是資深媒體人,對行情很清楚,時報出版社把版稅定為16%確實已是「最大的極限」。


一般出版社的版稅行情,最低基本上不能低於8%(就算是新人也可以不接受低於此價),大部分的情況都是10%左右。而為了激勵作者銷售的動力,版稅也常常會有銷量累進的「激勵獎金」,比如銷量五千本以內算10%,五千到一萬本算12%,一萬到兩萬本算14%......之類的。時報出版社一上來,還不能確認銷量的情況下,直接就把「激勵獎金」算在版稅裡面給韓方,這是裡子面子都給足了,確實是非常重視這本書,也代表他們對這本書的銷量有信心。


也許有人會覺得,21%跟16%之間只差5%,有必要爭這麼一點點嗎?韓國瑜本人顯然也不知這5%的輕重,他說:「不管16%、18%、21%,所有這些費用,他們賺到的,希望出版社多一點給他們,都要拿來做公益。」「做公益」三個字說得容易,但對出版社來說可是生死交關的事情,這5%給下去,出版社很可能會做白工甚至血本無歸的。


何以如此?點入《跟著月亮走》的博客來書店頁面看看,你會發現,雖然我們剛剛是用定價350元來算版稅,但這本書基本上不可能真的用350元賣給讀者——因為現在書店打折的情況已是常態。即便已經出版四個月了,《跟著月亮走》的實際售價還是79折,有21%的錢從一開始就不會離開讀者的口袋。而當讀者從書店購書時,又有30%-40%的費用,會被幾乎壟斷了所有銷售管道的大型書店抽走。作為出版社,你是沒辦法抵抗博客來、誠品這類大型書店的,因為大部分的讀者都透過這裡買書,你不想給他們抽,你就碰不到讀者。


於是,當出版社賣掉一本書,實際能拿到的錢,只剩下定價的40%-50%。如果是低估40%,又給了作者21%的版稅,等於作者一個人拿走了比出版社全公司上下還多的錢,成本結構會完全失衡。我們高估一點,算50%好了(畢竟出書當時韓導如日中天,議價能力會比較強),這50%的費用,必須拿來支付出版社的印刷、倉儲、流通、行銷、編輯、行政、版稅......等所有開支。


因此,如果真的讓「高主任」談到了21%的版稅,這意味著時報出版社要靠著每本書101.5元(29%)的超可怕低收,來撐起出版過程中的一切。而且101.5元不能只是「打平」這些開支而已喔,你做了一個超大的案子、給了作者超優惠的待遇,就代表這是拿來衝業績的主力商品,主力商品賣半天卻只有「打平」而沒有「利潤」,那就是作白工了,基本上是虧的(因為你大可以把資源調度去做其他有利潤的商品)。


所以不要覺得5%很小。假如出版社的「利潤」一開始就只有10%,你拿走5%,就等於是把它的利潤腰斬了。斬人家的腰來做自己的公益,這似乎不算太厚道吧。


3.預付版稅意味著什麼? #


我們剛才談到了「全款項」跟「第一期款」的差別,這裡其實還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。


所謂的「第一期款」,在業界說法,其實叫做「預付版稅」。它是一種出版社給作者的保障措施,通常會在合約中載明「至少付給OO本的版稅」,就算實際上賣不到OO本,作者也可以保證拿到那麼多。以文學出版社來說,很常見的一種組合是「首刷印2000本、預付版稅1000本」。這樣就算書只賣了500本、700本,出版社也會直接給1000本的費用;賣超過了,自然會再補給作者。


黃光芹在4月27日的臉書貼文中揭露了這項資訊,出現在她與時報出版社編輯的對話紀錄中:



光:你上次跟我說,李佳芬第一次結算是150万,她怎麼說只拿到90-20=70万?

時:已賣3萬本約可拿到150萬,但我們結版稅依合約先結首刷印量一半,但我放寬到先結2萬本,目前給了90幾萬。


值得注意的是「但我們結版稅依合約先結首刷印量一半,但我放寬到先結2萬本」這句話。這透露了好幾個資訊:


  • 合約有載明「預付版稅」,數額是「首刷印量的一半」。
  • 出版社願意「放寬」到2萬本,代表合約中「預付版稅」的數量低於2萬本。


兩條結合起來,我們可以大致推測出時報出版社當時首刷的印量,一定在4萬本以下。我們不確定「放寬」是放寬多少,假設原合約是載明「預付1萬本」,那就意味著「首刷2萬本」,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到時報出版社對這本書的市場評估到哪裡。


而「放寬」這兩個字,是非常禮遇的。我要再次強調,「預付版稅」是保證一定會給作者的,就算沒賣到、也一定會給,所以當出版社願意破格先給「2萬本」的版稅時,其實代表他們重視這本書、看好這本書的市場能量。


這不只是象徵意義而已,還牽涉到出版社內部的資金調動問題。雖然黃光芹說書已經賣掉3萬本左右,但這些書的書款,並不會立刻就從書店結給出版社,通常得等一段時間才會一併結清貨款。因此,時報出版社很可能根本還沒收到那麼多書的款項,就得先從自己的週轉資金中抽一筆錢出來,支付韓方的「97萬元」


作為一個卓有名氣的出版社,時報的編輯自然不會太過渲染「放寬」二字的重量,但稍微知道業內細節的,就會知道這並不是容易的事情。他們自己可以不說,但做人卻不能不知道。從這種種禮遇的情況來看,《跟著月亮走》一書只賣了3萬本,其實並不算太拿得出手的成績(當然比一般出版品好很多了,但其他作者可沒有這些優待)。


4.酬勞怎麼分? #


禮遇韓家的,可不只是時報出版社而已,還有此次發難的黃光芹。


如同前面引用過的兩造說法,黃光芹撰寫這本書的酬勞是20萬元,一筆直接買斷。從一般行情來看,是非常非常低廉的收費。


過去,政治人物(或非文化界人士)出書時,有兩種撰寫模式。因為他們基本上都是沒有能力或沒有時間自己寫書的人,所以多會找人代筆。代筆則可以粗分為「影子寫手」和「具名作者」兩種。「影子寫手」不會把自己的名字掛在書上,會把那本書假裝成是傳主本人寫的;而「具名作者」則通常是文化圈、媒體圈有頭有臉的人物,反而會把名字掛在書上,一方面為傳主背書、增加公信力,一方面也是尊重「具名作者」本人的意思。


因此,兩種代筆者的議價能力自然大不相同。「影子寫手」只是出筆力,而「具名作者」是連筆帶臉都賣給你了,後者的酬勞當然會高很多。


不過,不管「具名作者」的本事和名聲再大,終究是為人抬轎的工作,如果沒有傳主提供的內容、加持的影響力,這種書也不可能成立。因此,「具名作者」也不可能像一般書籍一樣,自己拿走所有版稅,勢必要跟傳主協商、兩方拆帳。協商的比例如何,就看雙方的意願跟議價能力了。


而在「幫韓國瑜寫書」這種等級的案子裡,因為事先就可以預期銷售量會不錯,對代筆者而言,「抽版稅」會比「一次性酬勞」有賺頭。黃光芹作為資深媒體人,毫無疑問是「具名作者」這個等級的,要求「抽版稅」並不過分。在一般的情況下,如果談成「平分版稅」(也就是韓方8%、黃光芹8%)的協議,應當算是非常合理的結果。


但實際上的狀況,是黃光芹只能「一次性酬勞」的「20萬元」。如果用8%、3萬本去算,黃光芹可以拿到70多萬元,等於只拿了行情價三分之一不到的數字。這也是為什麼黃光芹始終很有底氣,可以宣稱自己並未從韓方蹭飯的原因——同時,這也大概是為什麼她不可能接受這種批評吧。韓粉不知行情、也不知內情,輕易就幫自己崇拜的神祇闖了大禍。


5.工作細節 #


當然,衡量酬勞是否公平,還得要看實際的工作狀態。如果工作難度很低,那酬勞拿低一點也是應該的。在《跟著月亮走》這個狀況上,黃光芹出的力多嗎?難度高嗎?


很不幸:難度滿高的。


在黃光芹的第一篇貼文,就有這樣的描述:


這本書緣自於我老東家、老同事的邀約,韓國瑜、李佳芬、李明哲、韓冰各同意受訪2hrs左右。除口述內容外,其他是我採訪其他人及個人新聞的累積。


在這波爭議中,這個細節很少人注意到,但對出版業界的人來說至為關鍵。一般來說,這種傳記式的書籍,是需要長時間貼身採訪、深度訪談的。不但作者要花力氣觀察、訪問、紀錄、整理,傳主本人也得跟作者多聊一點,主動提供更多材料,好讓作者有原料可以加工。


就此而言,4個人、每個人2小時的訪談,這種「提供材料」的程度,簡直就是兒戲。2小時的訪談是什麼意思?一般人物訪談,就算受訪者言之有物、密度很高,2小時所能談出來的東西,也不過就能加工成四、五千字左右的訪問稿。人類談話時一定是很鬆散的,就算實際上每分鐘講到180字,扣掉廢話和重複之後也就所剩無幾了。而韓國瑜講話的密度高不高、是否言之有物,我想明眼人都看得很清楚。2小時的訪談,能榨出兩千字的稿子就很不錯了吧。


而一本書要多少字呢?起碼是五、六萬字以上吧。


再怎麼高估韓方的貢獻,這本書至少都有一半以上是黃光芹自己蒐集資料、自己產出的內容。這本書相當於黃光芹自己完成了大半,只是基於「大義名份」而必須掛韓家旗子出征,事實上她很可能根本不需要那四個訪談,也能完成這本書。(這樣就不用跟任何人分拆版稅了)


這面韓家旗還真是滿貴的。我們上一節談到的酬勞分拆比例,可是預設了「傳主提供了許多內容」之後的結果,即使在那種情況下,合理的分拆仍然是對半拆。在《跟著月亮走》這樣的例子裡,韓方出力非常非常微小,拿走的酬勞比例又不尋常的高,一來一回,最終業力引爆,也不是太令人意外的事情了。


聽說韓方還開出過21%的版稅要求是吧?8小時的訪談就敢這樣開口,也真是「很不貪財」啊。


6.小結 #


除了上述細節之外,《跟著月亮走》的「合約」和「版權」也有一些滿值得討論的地方,不過由於每份合約的變異性很大,我們暫且就不妄加揣測這之間的是非曲直了。


即便如此,我們從目前雙方提供的資訊來看,還是可以篤定地判斷:韓方理虧的程度遠大於黃光芹。當然,黃光芹的發言也不是完全「直來直往」的,內中頗有一些「技巧」,是在理解了上述的細節與行情之後,約略可以推敲出來的。而這就是下篇「公關操作」的主題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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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篇 

#35.韓國瑜版稅事件(下):公關操作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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