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性平三法修正案上路將屆滿二週年,其中修法幅度最大的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除要求主管機關建置相關規範及指引協助企業,更課予雇主防治責任。勞動部於修法之初曾不斷強調「先求有、再求好」,我們看見雇主雖逐漸意識到防治責任的重要性,然而員工對於公司的防治措施是否有感?在實務操作上有哪些不足需要再強化?
2026年初,現代婦女基金會進行了《職場性騷擾防治,員工有感嗎?》問卷調查,發現幾乎全數受訪者都認同公司應重視性騷擾防治,然實際防治態度卻相當消極。本次記者會除公布問卷結果及實務建議,更將提出政府及企業應升級的預防與補救措施,以強化職場性騷防治效果,共同建立平權及安全的職場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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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38.org.tw/news/2/63248